证券代码:600469 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1月 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焦作市焦东南路 48号公司行政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37,599,9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建军先生主持。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ob体育下载公司在任监事 5人,出席 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33,871,373 99.1479 3,323,100 0.7593 405,500 0.0928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31,987,986 98.7175 5,440,987 1.2433 171,000 0.0392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帅、刘峰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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